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日期:2024-01-22作者:信息来源:
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<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>的通知》(国办公开办函〔2021〕30号)的要求,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。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。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3年,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,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发布、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,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。
(一)主动公开。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730条。其中,通过网站内工作动态、通知公告、双公示、诚信建设、物业管理、市政建设栏目主动发布住建行业工作信息;通过统计数据栏发布今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,正向引导社会预期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、更好惠企利民;通过政策法规及解读栏,对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公开,传递权威信息,解读重要政策。
(二)依申请公开。2023年,我局结转办理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,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4件(网络申请数276件,信函申请数52件,当面申请数6件),共办结305件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1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。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程序,执行科室填录工作人员初审、科室负责人审核、分管局领导审发的上网信息“三审制度”,将一事一审、先审后发、登记备案等要求逐一落到实处。做到“上网信息不涉密,涉密信息不上网”,凡属要公开的信息,都切实履行保密审查程序、公文流转程序、信息发布程序等,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全年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,规范调整网站栏目,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,按照政务新媒体要求及时转发重点信息,做到动态栏目每周及时更新,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。
(五)监督保障情况。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。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科室绩效考核范围,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,及时反馈发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,信息质量得到提高。但还存在以下不足:
(一)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。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薄弱,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,没有及时进行主动公开。
(二)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,部分二级单位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程序不够规范,存在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。
(三)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。部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、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、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还不足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责任编辑:住建局管理员